从前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,听说有读者不满意故事情节走向,寄了一颗子弹给作者

浓睡(谢林),成都市网络文学联盟成员、四川省网协会员、四川省作协会员。发表作品《仙界通缉犯》、《绝品龙少》、《儒世道皇》、《禽天纪》、《地府淘宝商》等逾千万字。

网文的条件——与上帝互怼。
从前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,听说有读者不满意故事情节走向,寄了一颗子弹给作者。

当时觉得阿瑟柯南道尔酷炫屌炸天。能做到他这一步,就算少活几年,也能多迷到无数萌妹子。

这就是我写书的初衷。

入行其实还算挺早的,07年签了幻剑买断,同年台湾出繁体。但是08年地震,我直接断了七年,直到14年才重新开始。

这个时候,才算真正开始了写网文。而网文界已经天翻地覆,繁荣盛况超出了我的想象。

这个时段,网文不管是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巨量提升,写作的手法也一改陈规。以前的人和事都被大浪冲刷殆尽。

我成了小萌新,当然现在也是。

网络写手这种工作在别人看来,是入门门槛最低的,只要一台电脑,一双能打字的手就足够。

其实当你真正把键盘摆在面前,你就会知道——爱好才是药引子,天赋只占十分之一,剩下的就是坚持、坚持、再坚持……

不管是当成工作还是爱好,网文都是一个苦逼的差事。因为它需要太多时间和精力,不比搬砖强多少,甚至还不如去站街拉客轻松愉快。

当我写了三本几百万字的完本之后。有时候想——如果我是女人,绝逼去整容钓个眼瞎的帅总裁算了。

这活太TM累了,每天几千上万字,日复日年复年,熬的头昏眼花。不写没钱,写少了挨骂,断更读者天天咒你遭雷劈,出车祸,还给你寄刀片……

有人这个时候肯定要说我在装逼了!

没错,就是在这个时候,我找到了写书的真正乐趣。

价钱提高的时候没有,卖出版权的时候没有,被人在酒桌上吹捧到炸裂的时候没有……

当时我就回了读者一句:你寄刀片我还是只更两章。

他一定在那边哭吧……嘿嘿,我就需要这种互动交流,码字的时候才兴奋。

写《儒世道皇》的时候,曾经试过单机到一百万字才发书。《禽天纪》单机到五十万……那种滋味可能很多人都享受过,真正的蚀骨销魂。

没人夸你也没人骂你,连编辑都不催你,管你好死不死。行尸走肉啊,等着发出去扑街啊。

果然,书发出去扑成了狗。说实话,这书真的不是写的烂,而是开头修辞太繁复,能忍着看下去的,还说是好书的,基本都是文艺狗。

如果一开始就发书,被骂成猪头,忍痛改了前三章。这书绝对不是这种结局。

网文和传统文学写作不同,互动是必由之路。说通俗一点,网文做的就是粉丝经济。

但事实上,这是一个娱人娱己的事情,大家都各有收获。

写作付出辛劳,得到粉丝肯定,读者花一点点钱得到阅读快感。

作者写网文希望人喜欢,就要让读者看书时找到代入感。如果能相辅相成,宾主尽欢,这书不说火,至少不至于扑吧。

现在每策划一本书,必然要角色征集,然后开书再开一个角色楼。不是什么龙套楼,而是连主角都有对应的读者,配角每一个都不浪费。

男读者的角色带着他本身的性格,和想要达到之不可告人之目的;女读者的角色修图加美颜,完成她现实生活中的非份之想。

这样你的书一开始就有一批死忠粉,天天催着问自己什么时候出场?红包打赏强势要求加戏。

读者有期待感,你写起来也有动力。一路踏实走下去,必成气候。

有人说搞文学是寂寞的,只有在封闭凄苦的环境中,才能成就伟大的作品。还有人说最美的文学都是悲剧,最后主角不全死光都算是在耍流氓。

可网文这样写,是必然要扑街的。

网文是泛娱乐,大家是来找轻松和乐子的,不是来看红楼梦郁闷吐血自杀的。

古龙有段话说的很好:

浪子三唱,不唱悲歌。

红尘间,忧伤事,已太多。

今日为君歌一曲,劝君切莫把泪流。

人间若有不平事,纵酒挥刀斩人头!

歌者需要鲜花和掌声,没有听众就没有歌者,你不能给人添堵。再好的歌者也不能在喜宴上唱《分手快乐》,更不能在出殡时唱《常回家看看》。

作者就是唱歌那个浪子,所有热血和畅快都是为了唱给读者听。

一本书就是一场宴席,若是客人离席,哪里来宾主尽欢。记得那句广告,只有大家好,才是真的好。

我觉得这不是悲哀,而是责任。你既然签了那个约,就要为票房负责。

为了这个目标,每个人物都应该有特色,脸谱化固然省事,但字数也少啊。没个几百万字,读者看不爽,所以细节处理是非常必要的。

只要大情节给力,把小情节细化后,其实每一句对话,每一个眼神都一样能让人惊心动魄。

如果觉得每一个人物都要写出特色比较困难,推荐一个简单实用的方法。

从所有文学作品和关联产物里面去找对应的人物。比如刁蛮任性,去对照天龙八部里的阿紫;义薄云天,仿写铁血大旗门里侠义无双的铁中棠;冷酷无情杀人不眨眼,参考教父里的路加布拉西……

总之,这些有巨大受众土壤,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角色,绝对不会差。

只需要把他具象化,再带一点自己的语言风格,这个人物必然鲜活而深入人心。

尽职尽责写作的同时,最难得的是要有个人风格鲜明的独特故事。千篇一律套路文有市场,但细节和脑洞必然要出新意才行。

总要一本比一本好,才对得起读者和自己。但是我们也要休息,也有家人要陪伴。只要书不崩,少更和断更不得不是常态。至于催更《地府淘宝商》的,让刀片来的更猛烈一些吧。

关于网文圈其实没什么好说的,所有工作和事业都一样,天赋和勤奋一九开,没什么捷径可走。

说什么运营推荐位,说什么买票潜规则。

这些都是神玩的,没成神玩起来作用不大。到了那个咖位,自然有人推你往前走。

对于普通作者来说,有那么多心思不如多更几章。这些事情应该让编辑和网站去操心。你想成名,想赚钱,网站和你的心一样一样的。

作者还是要保有本真之心,埋头写,做到让读者看不到更新就寝食难安。

记住最初出发的愿望——

为了萌妹子!哦,不,为了收到子弹。就是少活几年,也是值得的。

* 文章仅为作者独立观点,不代表橙瓜网立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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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前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,听说有读者不满意故事情节走向,寄了一颗子弹给作者

浓睡(谢林),成都市网络文学联盟成员、四川省网协会员、四川省作协会员。发表作品《仙界通缉犯》、《绝品龙少》、《儒世道皇》、《禽天纪》、《地府淘宝商》等逾千万字。

网文的条件——与上帝互怼。
从前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,听说有读者不满意故事情节走向,寄了一颗子弹给作者。

当时觉得阿瑟柯南道尔酷炫屌炸天。能做到他这一步,就算少活几年,也能多迷到无数萌妹子。

这就是我写书的初衷。

入行其实还算挺早的,07年签了幻剑买断,同年台湾出繁体。但是08年地震,我直接断了七年,直到14年才重新开始。

这个时候,才算真正开始了写网文。而网文界已经天翻地覆,繁荣盛况超出了我的想象。

这个时段,网文不管是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巨量提升,写作的手法也一改陈规。以前的人和事都被大浪冲刷殆尽。

我成了小萌新,当然现在也是。

网络写手这种工作在别人看来,是入门门槛最低的,只要一台电脑,一双能打字的手就足够。

其实当你真正把键盘摆在面前,你就会知道——爱好才是药引子,天赋只占十分之一,剩下的就是坚持、坚持、再坚持……

不管是当成工作还是爱好,网文都是一个苦逼的差事。因为它需要太多时间和精力,不比搬砖强多少,甚至还不如去站街拉客轻松愉快。

当我写了三本几百万字的完本之后。有时候想——如果我是女人,绝逼去整容钓个眼瞎的帅总裁算了。

这活太TM累了,每天几千上万字,日复日年复年,熬的头昏眼花。不写没钱,写少了挨骂,断更读者天天咒你遭雷劈,出车祸,还给你寄刀片……

有人这个时候肯定要说我在装逼了!

没错,就是在这个时候,我找到了写书的真正乐趣。

价钱提高的时候没有,卖出版权的时候没有,被人在酒桌上吹捧到炸裂的时候没有……

当时我就回了读者一句:你寄刀片我还是只更两章。

他一定在那边哭吧……嘿嘿,我就需要这种互动交流,码字的时候才兴奋。

写《儒世道皇》的时候,曾经试过单机到一百万字才发书。《禽天纪》单机到五十万……那种滋味可能很多人都享受过,真正的蚀骨销魂。

没人夸你也没人骂你,连编辑都不催你,管你好死不死。行尸走肉啊,等着发出去扑街啊。

果然,书发出去扑成了狗。说实话,这书真的不是写的烂,而是开头修辞太繁复,能忍着看下去的,还说是好书的,基本都是文艺狗。

如果一开始就发书,被骂成猪头,忍痛改了前三章。这书绝对不是这种结局。

网文和传统文学写作不同,互动是必由之路。说通俗一点,网文做的就是粉丝经济。

但事实上,这是一个娱人娱己的事情,大家都各有收获。

写作付出辛劳,得到粉丝肯定,读者花一点点钱得到阅读快感。

作者写网文希望人喜欢,就要让读者看书时找到代入感。如果能相辅相成,宾主尽欢,这书不说火,至少不至于扑吧。

现在每策划一本书,必然要角色征集,然后开书再开一个角色楼。不是什么龙套楼,而是连主角都有对应的读者,配角每一个都不浪费。

男读者的角色带着他本身的性格,和想要达到之不可告人之目的;女读者的角色修图加美颜,完成她现实生活中的非份之想。

这样你的书一开始就有一批死忠粉,天天催着问自己什么时候出场?红包打赏强势要求加戏。

读者有期待感,你写起来也有动力。一路踏实走下去,必成气候。

有人说搞文学是寂寞的,只有在封闭凄苦的环境中,才能成就伟大的作品。还有人说最美的文学都是悲剧,最后主角不全死光都算是在耍流氓。

可网文这样写,是必然要扑街的。

网文是泛娱乐,大家是来找轻松和乐子的,不是来看红楼梦郁闷吐血自杀的。

古龙有段话说的很好:

浪子三唱,不唱悲歌。

红尘间,忧伤事,已太多。

今日为君歌一曲,劝君切莫把泪流。

人间若有不平事,纵酒挥刀斩人头!

歌者需要鲜花和掌声,没有听众就没有歌者,你不能给人添堵。再好的歌者也不能在喜宴上唱《分手快乐》,更不能在出殡时唱《常回家看看》。

作者就是唱歌那个浪子,所有热血和畅快都是为了唱给读者听。

一本书就是一场宴席,若是客人离席,哪里来宾主尽欢。记得那句广告,只有大家好,才是真的好。

我觉得这不是悲哀,而是责任。你既然签了那个约,就要为票房负责。

为了这个目标,每个人物都应该有特色,脸谱化固然省事,但字数也少啊。没个几百万字,读者看不爽,所以细节处理是非常必要的。

只要大情节给力,把小情节细化后,其实每一句对话,每一个眼神都一样能让人惊心动魄。

如果觉得每一个人物都要写出特色比较困难,推荐一个简单实用的方法。

从所有文学作品和关联产物里面去找对应的人物。比如刁蛮任性,去对照天龙八部里的阿紫;义薄云天,仿写铁血大旗门里侠义无双的铁中棠;冷酷无情杀人不眨眼,参考教父里的路加布拉西……

总之,这些有巨大受众土壤,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角色,绝对不会差。

只需要把他具象化,再带一点自己的语言风格,这个人物必然鲜活而深入人心。

尽职尽责写作的同时,最难得的是要有个人风格鲜明的独特故事。千篇一律套路文有市场,但细节和脑洞必然要出新意才行。

总要一本比一本好,才对得起读者和自己。但是我们也要休息,也有家人要陪伴。只要书不崩,少更和断更不得不是常态。至于催更《地府淘宝商》的,让刀片来的更猛烈一些吧。

关于网文圈其实没什么好说的,所有工作和事业都一样,天赋和勤奋一九开,没什么捷径可走。

说什么运营推荐位,说什么买票潜规则。

这些都是神玩的,没成神玩起来作用不大。到了那个咖位,自然有人推你往前走。

对于普通作者来说,有那么多心思不如多更几章。这些事情应该让编辑和网站去操心。你想成名,想赚钱,网站和你的心一样一样的。

作者还是要保有本真之心,埋头写,做到让读者看不到更新就寝食难安。

记住最初出发的愿望——

为了萌妹子!哦,不,为了收到子弹。就是少活几年,也是值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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